close

  新加坡智慧財產權局將實施一項新的規定:即,允許審查員發起與申請人的非正式通信。該規定將從2017年9月15日起生效,並且適用於所有的新加坡專利申請。

  根據該規定,審查員可以通過例如電子郵件,電話會晤和/或面對面會晤,與專利申請人進行非正式的溝通。在此之前,審查員和申請人之間僅能通過書面意見和答覆進行正式溝通。而這一規定的實施將使得審查員和申請人之間的溝通能夠更加靈活、便捷、高效。

  這種非正式通信對於加快審查進程是非常有利的。例如,當本發明涉及新興技術領域,審查員無法準確理解相關發明時,這種非正式通信將有助於申請人向審查員解釋/澄清所要求保護的發明,便於審查員開展審查工作。又如,當在審的專利申請進涉及簡單的形式缺陷時,利用這種非正式通信,申請人可以根據審查員的意見進行快速的補正/答覆,從而節約審查程式,促進專利申請授權。

  另外,與之前的正式書面意見和答覆一樣,所有由審查員發起的非正式通信也將構成專利申請官方記錄的一部分,以在後續階段供公眾查詢。

  總的來說,這一新規定的實施將有助於降低申請專利的成本,提高審查效率,加快審查進程。

  如果您對上述程序有任何疑問,歡迎您瀏覽本事務所的官方網站www.bycpa.com,或發電郵至 enquiries@bycpa.com,或實時通訊軟件(例如WhatsApp, Line, 微信,電話+852 6114 9414),或致電與本事務所之專業顧問聯繫

arrow
arrow

    啟源知識產權代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