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行政院會於2018年12月27日通過《專利法》修正草案,經濟部表示,本次「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計17條分為五大類別。五大類別包括擴大核准審定後分割適用範圍及期限、提升舉發審查效能、修正新型專利更正案之審查方式、延長設計專利權期限、解決專利檔案儲存空間。

  智財局長洪淑敏表示,未來舉發案件審查時間可望從目前2~3年以上,大幅鬆短至1年以內確定,專利有效性效率大幅提升,同時設計專利權保護期間由12年延長為15年,將有助設計產業發展,提升產業設計高附加價值的產品。

  現制對舉發人補提理由沒有時間限制,專利權人為維持專利,不斷申請更正,舉發人及專利權人雙方一直打乒乓球,可能打了2~3年之久,整個專利權利就會被確定得非常慢,影響後端有專利侵權訴訟官司,連帶無法快速解決問題。修正後,將明訂舉發人陳述意見,專利權人補充答辯或申復時,期限以一個月為限,原則逾期不予審酌,但例外時可檢附理由經准可予展延。

  此外,為避免重複專利,原本發明專利申請案初審核准審定書送達30日內可申請分割,但外商反應30天來不及去思考,這次延長到3個月,對外商及本國廠商都有更充裕時間考量是否作審定後的變更,幫助很大。

  為避免新型專利權利範圍被任意更動,影響第三人權益,這次將新型專利申請更正時間點,限制在「有舉發案件審理中、新型技術報告審理中、專利權有訴訟案件繫屬中」等三類實質爭議時,才可申請更正,且由形式審查改採實質審查。

  如果您對上述資訊有任何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歡迎您瀏覽本事務所的官方網站www.bycpa.com,或發電郵至enquiries@bycpa.com,或實時通訊軟件(例如WhatsApp, Line,微信,電話+852 6114 9414),或致電與本事務所之專業顧問聯繫。

arrow
arrow

    啟源知識產權代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