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內地阿里巴巴今年四月時曾起訴杜拜的「阿里巴巴幣基金會(Alibabacoin Foundation)」,指控該公司使用阿里的註冊商標名稱,引起混淆。《華爾街日報》最新報道指,阿里贏得了針對公司的初步禁令。多名被告包括Alibabacoin Foundation(ABBC Foundation)、ABBC Block Chain IT Solutions LLC、Alibabacoin General Trading FZE、Alibabacoin Foundation LLC,以及該公司創始人Jason Daniel Paul Philip和Hasan Abbas。

  根據美國紐約南區法院10月22日的法庭文件顯示,阿里贏得訴訟,主要因使用阿里巴巴的名稱或相似名稱、推廣上述加密貨幣公司類似名稱的虛擬貨幣。阿里巴巴表示,根據發現的證據,相信這家公司已發佈進一步宣傳材料,使用了與阿里相同的商標,以幫助該公司通過首次代幣發行(ICO),集資350萬美元。

  法官Paul Oetken在判決中指出,已經批准初步禁令的重新申請,該禁令禁止被告在美國任何地點,使用阿里的商標,正如阿里在初步禁令申請中定義一樣,同時禁止任何詞語、條款、名稱、標誌或設計,以及任何造成混淆,或可能損害阿里商標獨特性的標誌、圖像或描述。

  阿里於4月份時,在美國曼克頓地方法院提告稱,阿里巴巴幣基金會「明目張膽、一再蓄意以誤導的方式」使用其註冊商標,但因「阿里巴巴沒有滿足相關要求,即確立該法院對Alibabacoin擁有個人管轄權的合理可能性」,所以被駁回。

  如果您對上述資訊有任何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歡迎您瀏覽本事務所的官方網站www.bycpa.com,或發電郵至enquiries@bycpa.com,或實時通訊軟件(例如WhatsApp, Line,微信,電話+852 6114 9414),或致電與本事務所之專業顧問聯繫。

  

arrow
arrow

    啟源知識產權代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