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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伊拉克商標局已實施新的商標註冊制度規定,對於申請號小於第72000號並且尚未獲准註冊的商標申請,伊拉克商標局中止審理。

  如果申請人仍然希望在伊拉克註冊該商標,需要重新提交申請。新申請的商標將替代原來未獲准註冊的商標,並且享有原商標的優先權。

  注意,新申請的商標還是得首先經過審查,只有審查結果顯示該商標可以被官方接受並獲准註冊,申請人才能重新提交這件商標的註冊申請。

  我們剛收到消息,伊拉克商標註冊處已於2018年1月29日開始陸續發出有關的正式通知,要求商標申請號為51000至72000號的商標申請在收到正式通知後的7日內重新提交這些商標申請。未能重新提交的申請將被直接移除。

  由於涉及的商標申請數量不少,部分及是年久未註冊下來的申請,因此,請申請人儘快核查自己的商標狀態。如果未核發註冊證,而且申請號又小於第72000號,請儘快聯絡您的代理公司或我們,並確認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申請,以避免任何權利的損失。

  如果您對上述資訊有任何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歡迎您流覽本事務所的官方網站www.bycpa.com,或發電郵至 enquiries@bycpa.com,或即時通訊軟體(例如WhatsApp,Line,微信 ,電話+852 6114 9414),或致電與本事務所之專業顧問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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