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蘇州稻香村與北京稻香村皆是上百年的「中華老字號」,多年來為爭奪商標而訴訟不休。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12日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北京稻香村需停止在糕點類產品使用「稻香村」,並需賠償蘇州稻香村115萬元(人民幣,下同)。

  蘇州稻香村(蘇稻)創立於1773年,當年稱為「蘇州稻香村茶食店」,因乾隆下江南御賜匾額而聞名,此後將傳統糕點美食發揚光大,由初期蘇州觀前街老店,發展到現今擁有9家分公司、6個大型生產基地,成為大陸首屈一指的大型食品企業。

  北京稻香村(北稻)始建於1895年(清光緒21年),時稱「稻香村南貨店」,為北京販賣南方風味美食的首家店面,曾於1926年被迫關門,後於1984年復業,至今已有30多家直營店和100多家加盟店、1個食品配送中心、中心工廠以及原料加工基地。

  稻香村這塊招牌,由兩地使用長達百年以上,且皆被官方認定為「中華老字號」,於1982年大陸頒發《商標法》後,兩家也相繼註冊商標。最終,「稻香村DXC(拼音縮寫)與圖」的商標權落入蘇稻手中,使用範圍為「餅乾、果子麵包、糕點」類。北稻則能使用手寫「稻香村」商標,並限定在「餡餅、豆包、粽子」等產品。

  北稻日後又註冊「三禾北京稻香村」商標,核定能使用在「糕點、麵包、元宵」等商品。但蘇稻申請扇形手寫體「稻香村」商標卻遭拒,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仍遭裁定駁回。

  南北稻香村為爭奪正統名號纏訟數年。北稻2015年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蘇稻禁止在電商銷售,並停止在月餅、糕點、粽子等產品使用稻香村商標。蘇稻今年2月也向當地法院起訴,要求北稻停止在糕點類產品使用稻香村。

  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9月10日做出一審判決,蘇州稻香村需停止在「粽子、月餅、糕點」等產品使用稻香村商標,並賠償北稻經濟損失3000萬元等。

  蘇州工業園區法院相隔1個月做出完全相反的宣判,判決北稻應停止在糕點類產品使用稻香村字樣,並賠償蘇稻115萬元。不過,兩案目前仍未定讞,雙方皆表示會繼續上訴,南北稻之爭將持續下去。(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1015000088-260301)

  如果您對上述資訊有任何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歡迎您瀏覽本事務所的官方網站www.bycpa.com,或發電郵至enquiries@bycpa.com,或實時通訊軟件(例如WhatsApp, Line,微信,電話+852 6114 9414),或致電與本事務所之專業顧問聯繫。

arrow
arrow

    啟源知識產權代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