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日,印尼司法人權部遞交了其加入《馬德里議定書》的文書,這標示印尼將成為該議定書的第100個成員國。據此,自2018年1月2日起,各品牌所有人將能夠根據《馬德里議定書》來尋求相應的保護。
  一旦馬德里制度在印尼正式生效,那麼已獲得國際註冊的商標所有人將可以在其當前的國際註冊中進行後期指定(subsequent designation),從而擴大國際註冊的保護範圍。此外,商標所有人可以在任何其他《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境內提交指定印尼的國際註冊申請。而印尼的商標所有人也能夠通過提交國際商標申請來在任何其他成員國境內尋求保護。
  印尼將審查期限定為18個月。在上述期限內,註冊官有義務發出國際註冊的駁回通知書。
  不過,印尼實施《馬德里議定書》的具體流程尚不明晰。而涉及新流程與收費的細則有望於2017年末或者2018年初公佈。
  如果您對上述有任何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歡迎您瀏覽本事務所的官方網站www.bycpa.com,或發電郵至enquiries@bycpa.com,或實時通訊軟件(例如WhatsApp, Line, 微信,電話+852 6114 9414),或致電與本事務所之專業顧問聯繫。
arrow
arrow

    啟源知識產權代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